信網4月12日訊(記者 王琪)近日,膠州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膠州市首例襲警罪案件,被告人高某某犯襲警罪和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七千四百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2021年12月1日21時許,被告人高某某酒后駕駛三輪載貨摩托車與宋某駕駛的小型轎車追尾相撞,雙方發(fā)生沖突,宋某一方報警。膠州市公安局民警三人出警。在現(xiàn)場處置過程中,被告人高某某辱罵民警,用手掰扯民警的手指并將民警右胳膊咬傷。經鑒定,執(zhí)法民警的傷情構成輕微傷,高某某血樣中乙醇含量為189.1mg/100ml,構成醉酒駕駛。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高某某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zhí)行公務的人民警察,其行為構成襲警罪;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應依法懲處。被告人具有坦白、認罪認罰等從輕情節(jié),綜合考慮本案事實、情節(jié),作出上述判決。一審宣判后,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服判。 法官表示,人民警察肩負維護社會秩序和打擊違法犯罪的職責使命,配合公安機關執(zhí)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襲擊警察既威脅到了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也是對執(zhí)法權威的挑釁。當遇到人民警察執(zhí)行職務時,大家務必敬畏法律,尊重配合執(zhí)法者。對于侵犯人民警察執(zhí)法權威的違法犯罪行為,法院將依法予以懲治。 文章來源:信網。如上內容為青島信息港(m.vtef7.com)官方網站綜合整理發(fā)布,版權歸原作者所有。青島信息港官方網站是山東青島區(qū)域化綜合性新媒體平臺,目前青島信息港已全網覆蓋,主要有今日頭條、微博、微信、嗶站、知乎、搜狐新聞、網易新聞、騰訊新聞、新浪新聞等商業(yè)平臺,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體平臺入駐號,實現(xiàn)了全網覆蓋。青島信息港是山東半島地方信息門戶,擁有廣播電視經營許可證,按規(guī)定進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備案,內容源于網絡,版權歸原網站所有,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如需轉載時請保留原版權的完整信息,否則追究侵權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