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3月24日訊(行動員 王琪 通訊員 張淦)近日,市北區(qū)法院積極開拓思路,努力克服疫情帶來不利局面,通過互聯(lián)網線上庭審的方式高效審結原告青島某銀行訴被告青島某環(huán)保有限公司、李某甲、李某乙、濱州某熱力公司、新疆某能源公司標的額達1.4億元的保理合同糾紛案件。 該案件具有訴訟請求多、證據多、被告多的“三多”特點,訴訟標的達1.4億元,證據上百頁,被告眾多且分布在濱州、新疆等多地。在疫情嚴峻的當下,這類“三多”案件由于存在繁雜的舉證、質證環(huán)節(jié),給法院互聯(lián)網線上庭審提出了諸多挑戰(zhàn)和更高要求。 針對這類“三多”案件,市北區(qū)法院民二庭結合現(xiàn)有的互聯(lián)網通訊技術及各類網絡庭審平臺,積極探索嘗試新方法新思路新模式,為各方當事人架起了庭前“線上”溝通的橋梁。比如通過組建案件微信群,原被告雙方當事人在法官的引導下,在規(guī)定時間內可在在微信群中隨時舉證質證,待當事人充分舉證質證后,法官再將雙方質證意見進行匯總,為下一步庭審明確雙方爭議焦點,提升審理效率打下前期基礎;再如,充分借助法官一體化平臺證據交換功能,互聯(lián)網庭審平臺、云上法庭等各類線上平臺庭審功能,最大限度地滿足各方當事人線上庭審的各項程序需要,盡力克服受疫情影響,不斷提升案件審理效率。 上述案件正是通過采用這種新方法新模式,在法官的主持引導下,原被告雙方庭前通過微信群充分舉證質證,整個互聯(lián)網線上庭審只用時不到20分鐘,極大提升了效率。得益于舉證質證期間原被告雙方深入充分的溝通,原告了解到被告企業(yè)在疫情中的困難并表示理解,被告亦向原告表達了還款的決心,原被告雙方均同意調解。后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本案順利審結。 保理合同相關知識 保理合同是指債權人與保理商之間簽訂的、約定將現(xiàn)在或將來的、基于債權人與債務人訂立的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出租資產等基礎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債權轉讓給保理商,由保理商向債權人提供融資、銷售分戶賬管理、應收賬款催收、資信調查與評估、信用風險控制及壞賬擔保等至少一項服務的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一條:保理合同是應收賬款債權人將現(xiàn)有的或者將有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資金融通、應收賬款管理或者催收、應收賬款債務人付款擔保等服務的合同。 第七百六十二條:保理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業(yè)務類型、服務范圍、服務期限、基礎交易合同情況、應收賬款信息、保理融資款或者服務報酬及其支付方式等條款。 保理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構成保理法律關系,應當同時具備以下幾個基本條件:保理商必須是依照國家規(guī)定經過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開展保理業(yè)務的金融機構和商業(yè)保理公司;保理法律關系應當以債權轉讓為前提;保理商與債權人應當簽訂書面保理合同;保理商應當提供下列服務中至少一項,融資、銷售分戶賬管理、應收賬款催收、資信調查與評估、信用風險控制及壞賬擔保。 文章來源:信網。如上內容為青島信息港(m.vtef7.com)官方網站綜合整理發(fā)布,版權歸原作者所有。青島信息港官方網站是山東青島區(qū)域化綜合性新媒體平臺,目前青島信息港已全網覆蓋,主要有今日頭條、微博、微信、嗶站、知乎、搜狐新聞、網易新聞、騰訊新聞、新浪新聞等商業(yè)平臺,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體平臺入駐號,實現(xiàn)了全網覆蓋。青島信息港是山東半島地方信息門戶,擁有廣播電視經營許可證,按規(guī)定進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備案,內容源于網絡,版權歸原網站所有,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如需轉載時請保留原版權的完整信息,否則追究侵權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