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信網(wǎng)】 信網(wǎng)8月9日訊(通訊員 馮希軍 楊慧 行動員 趙寶輝)為進一步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助力“全國文明典范城市”創(chuàng)建工作,連日來,黃島交警全面開展騎乘電動車佩戴安全頭盔勸導i行動,安排警力在各大路口對電動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教育和糾正,并提醒廣大電動車駕駛人,為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騎車上路時要佩戴安全頭盔。 行動中,交警截停不戴安全頭盔的電動車駕駛人,通過口頭教育、發(fā)放資料、觀看“心防”交通安全警示的方式,向駕駛人宣傳佩戴安全頭盔等相關規(guī)定,同時進行處罰與提醒,樹牢“安全頭盔就是安全防線”的理念。對于隨意佩戴安全頭盔的駕駛人,交警糾正其錯誤佩戴方式,教群眾如何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同時,利用“面對面”的機會,有針對性地向違法行為人宣傳相關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適時向其宣講闖紅燈、違法載人、逆行、酒駕醉駕等交通違法行為的嚴重危害性,并對駕駛人提出的問題耐心解答,使駕乘人員從思想上受到警示教育,提高群眾的安全意識。 據(jù)了解,由于夏天,有些騎行者心懷僥幸不想戴頭盔,頭盔對于騎行者來說,相當于機動車駕駛人所系的安全帶,是人遇到危險后的最后一道防線,在發(fā)生事故時的“保命符”。研究表明,正確佩戴頭盔,能將交通事故死亡風險降低60%至70%。騎車佩戴頭盔可防止騎行者頭部受傷,并且大大減小損傷程度和事故死亡率。 交警提醒: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遵守交通法規(guī),嚴禁闖紅燈、不佩戴安全頭盔,杜絕逆向行駛、酒后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嚴防交通事故的發(fā)生,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負責。 本文來自【青島信網(wǎng)】,僅代表作者觀點。全國黨媒信息公共平臺提供信息發(fā)布傳播服務。 ID:jrtt 文章來源:全國黨媒信息公共平臺。如上內容為青島信息港(m.vtef7.com)官方網(wǎng)站綜合整理發(fā)布,版權歸原作者所有。青島信息港官方網(wǎng)站是山東青島區(qū)域化綜合性新媒體平臺,目前青島信息港已全網(wǎng)覆蓋,主要有今日頭條、微博、微信、嗶站、知乎、搜狐新聞、網(wǎng)易新聞、騰訊新聞、新浪新聞等商業(yè)平臺,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體平臺入駐號,實現(xiàn)了全網(wǎng)覆蓋。青島信息港是山東半島地方信息門戶,擁有廣播電視經(jīng)營許可證,按規(guī)定進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備案,內容源于網(wǎng)絡,版權歸原網(wǎng)站所有,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如需轉載時請保留原版權的完整信息,否則追究侵權責任。 |